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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8月14日,山西碳素厂召开专题会议,与20余名内退职工代表就补发内退职工比照山西省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的70%增加的生活费进行交流,有关部门对内退职工代表提出的疑问做了详细解答。
根据山碳字[2004]05号文件,“对内部退养职工,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增长额按退休职工每次增长额的70%确定”的规定,经中铝总部和山西铝厂批复,定于8月18日开始,一次性补发内退职工的调增生活费。自2008年8月开始,正常发放内退人员生活费,将不会再形成拖欠。
8月18日—20日,山西碳素厂发放调增生活费,470余名内退和内退转退休职工领取到了补发的调增生活费。大家感谢总厂的政策好,让他们切实享受到了实惠。 (陈爽、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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